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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《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》获准发布
来源:深圳市急救中心 | 作者:卫健委/急救中心 | 发布时间: 2023-03-09 | 33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  院外心脏骤停是世界性的公共卫生问题,在公众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为患者争取抢救时间、提高救治成功率的有效方式。近日,深圳市急救中心牵头制定的深圳地方标准《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》(DB4403/T318—2023)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,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。

  为贯彻落实“健康中国”战略,自2017年始深圳市启动了“公共场所配置AED项目”并纳入市民生实事项目。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动员各区、各部门参与AED配置工作,至今已在地铁站、机场、高铁站、火车站、口岸、体育场馆、养老院、旅游景点、高校、街道、社区、警务厅、办事大厅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完成10500台AED的配置安装,截至2023年2月28日,配置在公共场所AED共参与现场抢救228人次,已成功救治60人。

  公共场所AED建设与管理是急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发布《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》,提炼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关键技术成果,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且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工作机制,有助于推进AED配置的同质化管理,提升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救治成功率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。

附件1:《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


附件2:《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》解读